5月7日,某社交平台话题“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家暴”火了,引来不少网友关注。近日,陕西渭南澄城县的张女士,在网上实名举报了自己的丈夫赵某某,不但出轨还家暴。在视频中,张女士说到:自己的丈夫是当地市场监管局公职人员,有着恶魔行为、耍两面派,生活作风有问题。
近日,陕西渭南澄城县一女子张某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赵某某生活作风、多次家暴问题,引发关注。
通报:公安已受理 涉事男子已停职
8日下午,陕西渭南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最新处理情况,当地公安已受理,涉事公职人员赵某某已免职,县纪委监委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8日下午,澄城县市场监管局发布最新通报(央广网发 通报截图)
通报称,张某某,女,34岁,县养老经办中心职工(公益性岗位)。赵某某,男,40岁,县市场监管局干部,二人系夫妻关系。2022年4月22日,张某某、赵某某因家庭矛盾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赵某某情绪失控,对张某某进行殴打,造成张某某鼻梁骨骨折、面部、眼部软组织受伤。
目前,张某某经治疗已出院,辖区派出所受理案件并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澄城县市场监管局分别于4月25日和5月6日对赵某某进行了停职和免职处理,并要求其进一步接受组织调查,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及张某某所在单位对受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慰问关怀,县纪委监委就受害人举报其丈夫赵某某存在的生活作风问题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律师:家暴造成轻伤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前,张某某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短视频,实名举报丈夫赵某某生活作风、家暴等问题。该女子在视频中表示,丈夫一拳一拳打在她的脸上,怕她哭出声,用手指抠住她的鼻子,用被子蒙着她的头,另一只手掐着她的脖子差点使她窒息。打完之后,丈夫还笑着对她说:“我就是外面有人了,你能把我咋?”
发布实名举报视频的张某某(央广网发 视频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胡春梅律师表示,家暴行为包括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和冷暴力等,上述事件中,赵某某的家暴行为属于身体暴力。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视频中,该女子还称,丈夫打她是预谋好的,“打之前会把手机全部都收走,把两个孩子锁在房内。”有网友质疑,这是否属于有预谋的家暴行为。
对此,胡春梅律师认为,目前,“有预谋的家暴”只是该女子单方面的说法,具体要以公安机关调查的结论为准。
胡春梅律师说,有预谋的家暴行为应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在刑法上判断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罪。“若该女子伤残鉴定达到轻伤以上,涉事男子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